开锁须知:
一.为维护社会稳定,本公司严格遵循开锁登记手续;
二.用户需开锁时,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与开锁地址相符或邻居、居委会、公安局证明;
三.房租赁应出示租房协议和本人身份证。如遇租房协议(或身份证)锁在屋内须由房东签字后方可开启。
四.摩托车、汽车驾驶员因有钥匙打不开或丢失钥匙时,驾驶员应出示行驶证及驾驶证(身份证);
五.由法院系统预约外出协助开锁时,应由法院出示开锁委托书;
六.由租房公司预约外出协助开锁时,应由租房公司与房主共同陪同到现场进行开启;
七.如遇居民住宅自来水管突发性破裂漏水或煤气突发性泄露而影响居民公共安全时,应由民警或邻居见证方可开启;
八.单位开启保险箱,须经该单位领导认可方可开启,并为客户保守密码;
"十不开"制度
1.不履行本联盟网《开锁须知》手续的,不予开启.
2.无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的或租赁房屋没有租赁合同的不予开启.
3.处于节假日之中的单位(未经公安部门、保卫部门授权的)一般不予开启
4.无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姓名的保险柜,文件柜不予开启
5.发生司法纠纷中的、所有权不明的财产,不予开启
6.被国家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不予开启
7.来路不明的一切车辆(非公安部门管理的),不予开启
8.酒后神志不清,由于精神不良等病状要求开锁的,不予开启
9.被路人拾得的文件夹、密码箱,不予开启
10.犯罪分子欺诈或暴力威胁开锁的,不予开启

